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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 “选择性征税”落地厦门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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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6-8 08: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近日,海拉(厦门)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申请以“选择性征税”方式内销9000个成品车用继电器,厦门海关顺利办结了通关手续,这是福建自贸区揭牌以来厦门海关受理的首票“选择性征税”货物。

据厦门海关相关人士介绍,以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保税加工企业,其产品出区内销时只按内销时的状态,即成品征税,关税按成品适用的税率及成品的内销价格计征。实施“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后,区内企业可以选择对企业有利或税赋较低的征收关税方式征税,即可以选择按料件征税也可选择按成品征税。这有利于区内企业进一步整合生产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拓展内销市场。

以海拉公司为例,该公司选择对9000个内销车用继电器按料件征收关税,经海关测算,该批产品所用的14项保税料件的平均关税为2.6%,仅为此前10%的成品税率的四分之一。据海拉公司测算,政策实施后每年内销产品可少缴关税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产品竞争力大幅提升。

据了解,“选择性征税”是上海自贸区的一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厦门海关将在总结经验、完善流程的基础上,在关区全面复制推广该项业务,力争让更多的企业享受这一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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