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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湖南地税曝光4起涉税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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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4-30 22: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去年,本报联合省地税局先后曝光8起涉税违法案件,引起强烈反响。为进一步增强对涉税违法行为的震慑,共同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今年我们继续开展税案曝光,希望社会各界给予更多关注。

一、怀化旭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案

2013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怀化市鹤城区地税局稽查局对怀化旭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怀化东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怀化旭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未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经主管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针对纳税人上述违法事实,怀化市鹤城区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费528.87万元,加收税收滞纳金131.61万元,并处罚款258.05万元的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

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二、罗光保等非法制售假发票案

2014年8月4日,冷水江市地税局稽查局获得线索,发现罗光保在冷水江市制造假发票,并通过湖北的李华、朱桂红等人,将假发票销往湖北武汉及周边城市。经税警联合办案,成功抓获罗光保、李华、朱桂红等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制假设备7台,菲林模板及硫酸纸15套,扣押涉案小轿车1辆,缴获国、地税假发票成品及半成品30多万份,涉案假发票金额总计2亿多元。

目前,案件正在起诉审理中。

三、湖南永州青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逃避追缴欠税案

湖南永州青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世纪滨江(湘江花园)项目截止2013年12月,欠缴税款734.19万元(其中项目税款308.41万元、代收契税425.78万元)。永州市冷水滩区地税局多次催缴,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拖欠税款,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采取了冻结其银行账户的税收保全措施。经查明,项目开发产品已全部出售或抵押,无相应可供执行房产,2014年1月29日有一笔600万元的租金转入公司,该公司并未用于缴纳税款,而是支付工程款项及划入法定代表王青松个人账户。

针对纳税人上述违法事实,永州市冷水滩区地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将该公司开发的世纪滨江项目依法移交司法机关,项目开发商王青松被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肖双喜偷税案

2014年8月,经祁东县地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肖双喜2009年至2013年期间在祁东县洪桥镇莲花路北侧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车库、煤房等已经收取或按合同约定应收取款项962.92万元,自建房屋并销售的基建款228.66万元,未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经主管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针对纳税人上述违法事实,祁东县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费141.24万元,加收税收滞纳金3.53万元,并处罚款69.25万元的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

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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