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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提供的设备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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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4-16 13: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施工方提供的设备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因此,施工方提供的设备应当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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