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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是否需要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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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2-3-31 21: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题】
核定征收是否需要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案】
一、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属于查账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如果属于定期定额管理不需要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年终不再进行汇算清缴.

二、公司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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