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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企业的预缴增值税的台账,应登记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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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2-3-14 18: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题】

对建筑企业的预缴增值税的台账,应登记哪些内容?


【答案】


根据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条的规定:“对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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