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开启左侧

还清房贷后,还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复制链接]
admin 发表于 2021-5-18 09: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的时候,我们看着自己的工资充满惆怅。明明不高的收入,却要承担着房贷与车贷。尤其是过了纳税起征点,还要额外缴纳一份个人所得税。但是可喜的是,如果我们有房贷,那么可以申请专项附加扣除,这样就可以减少甚至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那么在会计实操中,假如房贷还清了以后,纳税人是否可以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呢?

开门见山的说,这是不可以的。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终止时间为还清贷款的当月,且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那么我们在还清房贷后,如何在系统里进行修改呢?
如果提前还清贷款。且在个人所得税APP中仍存在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那么我们需要进行如下操作进行修改: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进行下拉操作,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选中房贷利息专扣信息后,点击修改—修改贷款信息。最后将贷款期限(月数)修改为实际贷款月数即可。另外,系统自动归集可享受专扣的月份。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传递正能量,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0粉丝

0帖子

排行榜
财务会计网千万份财会资源文档免费下载!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
关注财务会计网微信→传递最新财税资讯、政策解读、考试动态;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APP下载

全国服务热线:

0595-86464719

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过溪100号

运营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7号中储粮大厦A栋501室

邮编:362312 Email:cwkjw#cwkjw.com

Copyright   ©2020-2021  Powered by©财务会计网     ( 闽ICP备10208485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