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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专利技术所得 年度汇算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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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1-5-10 10: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题】
个人转让专利技术的所得,年度汇算的时候是否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

【答案】
参考《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参考《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因此,如果个人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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