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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的判断标准有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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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1-5-8 10: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题】
小微企业的判断标准有没有变化?

【答案】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9年第2号)有关规定执行。
即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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