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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未申报2月增值税,且未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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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0-4-14 09: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在3月份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且未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是否可以延期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

答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未在3月份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且未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可以在此后尽快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并在申报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延期抵扣勾选功能,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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