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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员工发放购物卡是否不用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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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0-4-13 10: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题:企业给员工发放购物卡是否不用代扣代缴个税?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召开第三季度政策解读》

问题六:单位组织员工体检,并统一向体检单位支付体检费,体检支出由单位统一核算,未发放到个人名下,这类福利员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给员工发放购物卡,属于集体享受的,但是可分割的,向个人量化的福利,不符合上述国税总局答复的原则上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企业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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