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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解读《关于8月纳税人申报流程发生变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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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8-5 09: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本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推进实收现代化建设进程,建立更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总局地税综合征管软件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业务需求〉的通知》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为切实落实总局工作要求,从8月1日起,北京地税局全面取消综合申报,实行分税种明细申报,并开展税种登记工作。

二、纳税申报系统上的变化

(一)增加了税种登记功能

(二)取消了综合申报和综合无税申报。

三、纳税申报理念上的变化

(一)原来的理念

全部税种都为应申报税种。纳税人本期全部税种都无税的,进行综合的无税申报;纳税人本期各税税种存在有税的,对有税税种进行有税申报。

(二)现在的理念 申报时:第一步先确定本期应申报税种;第二步根据应申报税种,在相应税种申报模块,进行相关每个税种的有税或无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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