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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福建失信纳税人将面临18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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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5-5 21: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据福建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福建省将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

被列入福建省国税系统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案件包括: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偷税案件;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逃避追缴欠税案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虚开税款数额100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票面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

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人将面临包括强化税务管理、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企业债券发行、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等18项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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