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出票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自觉自愿的原则,商定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1、根据乙方项目需要,甲方在银行开出承兑汇票,供乙方作质押品之用,每半年换票一次。乙方应付一次性贴息13%(含首半年利息),以后每半年续票时按3.5%付息。 2、甲方出票后,乙方立即支付甲方贰拾万元贴息款(指一千万元汇票以内),此贴息款在13%的总贴息内,贴息下欠部分待乙方质押贷款办理完成之日付清,若汇票总额超过一千万元,预付贴息款按3%预交。 3、签定本协议后,乙方预交八万元开票保证金(含在13%以内)。 4、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项目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贷款卡、资产评估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等。 5、甲、乙双方签定购销(贸易)合同后三天内,由甲方向所在银行申请承兑协议,甲方银行出票。 6、甲方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后,乙方立即支付贰拾万元贴息款。双方持票一同至乙方贷款银行所在地,办理乙方项目(资产)抵押给甲方的手续;乙方办理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手续。乙方承诺:贴息下欠部分(扣除八万元开票保证金),在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汇票质押贷款手续,付清余额。 7、乙方郑重承诺:保证项目真实、有效、合法,可以按照甲方需要办理项目(资产)抵押手续,并保证在借款到期前自行平仓,自愿承担因该业务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执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本次业务相关的书面要求,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补偿乙方所交操作费及开票保证金。 2)、如甲方按照上述要求做到,乙方不能完成汇票质押,属乙方违约,乙方交付的费用不予退还,汇票由甲方退回。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署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书属甲乙双方商业秘密,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和炒作,否则将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本协议签署地: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程序说明 1、企业方邀请受托人员至项目所在地考核项目情况,确认企业符合开票及质押贷款基本要件后,企业方与受托人员一同赴银主方出票银行所在地,核实人员负责将操作人员联系到位。 2、双方在出票银行所在地,签定购销(贸易)合同和银行汇票申请表,企业方交八万元开票保证金(含在13%以内),银主方即安排资金在银行开出真实、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 3、银主方开出银票后,企业方即支付银主方贰拾万元贴息款(指一千万元汇票以内),双方持票一同至乙方贷款银行所在地,办理乙方项目(资产)抵押给甲方的手续,乙方办理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手续。贴息下欠部分(扣除八万元开票保证金),在双方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办理完汇票质押贷款手续,付清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