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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管理层认定与具体审计目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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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雨 发表于 2010-7-23 16: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二)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审计目标

  1.存在:由存在认定推导的审计目标是记录的金额确实存在。

  2.权利和义务:由权利和义务认定推导的审计目标是资产归属于被审计单位,负债属于被审计单位的义务。

  3.完整性:由完整性认定推导的审计目标是已存在的金额均已记录。

  4.计价和分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三)与列报相关的的审计目标

  1.发生及权利和义务:将没有发生的交易、事项,或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的交易和事项包括在财务报表中,则违反该目标。

  2.完整性:如果应当披露的事项没有包括在财务报表中,则违反该目标。

  3.分类和可理解性: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4.准确性和计价: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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