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收票证管理办法》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广西自治区玉林市地税局多措并举做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实施工作。 一是组织各单位票管员培训并要求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新版税收票证的使用要求与范围,确保新版税收票证的开具测试和领取、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新版税收票证的顺利启用。二是做好各类旧版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工作,以及未填用旧版税收票证的停用、交回、盘点、上交及销毁等收尾工作,及时组织对旧版税收票证停用销毁工作的清理检查,确保没有旧版税收票证非法流出。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对内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提前做好征管系统中票证库房、领用单位等相关内容的配置,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对外积极向银行、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沟通,通报税收票证换版情况,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确保新版税收票证业务的顺利办结。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宣传平台,在办税厅、基层分局广泛张贴公告,引导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和其他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取得合法税收完税凭证,积极争取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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