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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你不得不知的十大财会事件

  事件1:万福生科曝家丑中介机构遭重罚

  入选理由:万福生科造假案例影响恶劣,对投资者甚至资本市场影响甚大。2013年3月,万福生科曝家丑,自查上市之前三年的业绩报告均涉及造假,虚增营业收入超过7亿元。5月10日,证监会正式通报了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违法违规案,并对涉事各方作出相应处罚,平安证券作为万福生科的保荐机构被重罚7665万元人民币,领到证监会开出的“史上最严厉罚单”,并暂停保荐资格三个月,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138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业内人士认为,从本次对平安证券等保荐机构的处罚力度来看,监管层将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披露等行为的惩处力度,从而切实推动各方归位尽责,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事实上,2013年1月8日开始的IPO财务核查,被称为“史上最严”,在这项核查中,共有268家企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其数量占此前在审IPO企业数量的30.49%。

  事件2: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航母“瑞华”面世

  入选理由:两大事务所强强联合,实乃我国本土事务所做强做大的标志性事件。

  2013年5月31日,国富浩华与中瑞岳华宣布合并为“瑞华”,7月1日起,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开始统一以“瑞华”的名义承接新业务。瑞华在中注协“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排名中位列第三,收入规模已经超过安永华明及毕马威华振等“四大”,成为本土事务所的航母。

  事件3:《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引发业界争议

  入选理由:涉税鉴证业务由谁来承担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税收征管法》修正案更是让这个话题持续升温。2013年6月7日起,《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现行《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修正案将其修改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办理税务事宜”,由此,税收业务究竟应该由谁代理引发注会、注税、律师等行业的极大关注。7月24日,中税协发布《关于切实关注并积极参与<征管法>第89条修订工作的紧急通知》,动员全行业从业人员“正确认识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更是让“税务业务争议”持续发酵。

  事件4:“营改增”唱响重头戏

  入选理由: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2013年“营改增”实现了双扩围,“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给企业带来结构性减税。

  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在全国范围推行,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服务纳入试点。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事件5:光大证券乌龙事件

  入选理由:光大事件震荡了整个证券市场,如何堵住机制漏洞,值得思考。

  8月16日11点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ETF)申赎套利交易时,由于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存在设计缺陷,导致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交所,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8月30日,此事件被证监会定性为内幕交易,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被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并被没收非法所得。在众多业内专业人士看来,光大事件不仅凸显出其系统“硬伤”,也显出其风险控制和内控方面的缺失。

  事件6:管理会计被财政部列为改革重点

  入选理由:全面推进我国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意义重大,是适应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2013年9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该制度是财政部为加强管理会计工作的先行探索。无独有偶,2013年11月15日,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培训班上讲话时又明确指出了管理会计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重要性。12月2日,余蔚平在研讨会上再次表示,管理会计将作为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的重点方向。余蔚平此番表态被视为管理会计即将迎来发展春天。

  事件7:《资产评估法》草案二审引关注

  入选理由:资产评估行业20多年无“根本大法”的局面行将结束。

  备受关注的《资产评估法》草案二审稿于2013年9月6日至10月5日在全国人大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0月5日上午,该草案共收到32412条意见,社会各界提交的意见数量大大超过今年同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等法案。《资产评估法》从2006年成立草案起草组至今,之所以迟迟难以出台,在于其多头管理局面难以打破,也是各方意见集中的焦点,由于资产评估资质众多,行业“九龙治水”,不同评估师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对草案发表了不同的意见。

  事件8:《公司法》修订公司登记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入选理由:《公司法》修订万众瞩目,其对注会行业的影响更是引业内人士关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10月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强调要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同时还明确了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打破了一些中小事务所多年来一直靠验资和年检吃饭的格局,逼迫事务所走特色服务、专业服务的改制之路,在这种情况下,被淘汰的肯定是一批没有潜力的事务所,同时也会产生一批能够提供各种特色服务、专业服务的事务所。

  事件9:房企欠税风波“余音绕梁”

  入选理由:房企欠税的报道引得房企高调反击,央视和房地产巨头被推向舆论焦点。

  2013年11月24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增值税,在2005年至2012年8年间,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涉事企业包括45家上市房企,SOHO中国、富力、万科等知名房企均榜上有名。该报道遭房地产行业集体否认,万科当时回应称报道缘于误读,把会计上的“预提”理解为企业的“现时纳税义务”,这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国税总局回应称推算存在误读,但回应并没有让央视死心。12月30日,央视高调反击称万科截至2012年底未交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4亿元人民币。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迅速在微博上发声,力挺万科,继续批评央视,称“没有比央视更蠢的猪”。

  事件10:IPO向注册制过度注会责任加大

  入选理由:IPO注册制改革不是登记生效制,证监将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加大注会责任,以防垃圾股遍地。

  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在发行过程中的独立主体责任。《意见》规定发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中介机构的诚信记录、执业情况将按规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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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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