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17时许,时机成熟,民警冲入一举抓获廖某、韦某等7人,现场缴获作案用的10余台台式电脑以及无线网卡、银行卡、手机等涉案赃物。民警破门而入时,这7人正在使用电脑,继续对QQ账号进行撒网式“钓鱼”。 这个诈骗团伙成员均是“80后”,均是宾阳人。团队内部有严明纪律,分工明确,成员通常分头目、盗号人、聊天人和取款人。廖某是组织者,负责网上银行账户往来及后期管理、分赃,其他人在廖某的指挥下盗QQ号,冒充被盗人向亲人、好友及同事进行“钓鱼”行骗,最后雇佣马仔去各地银行取款。 12月1日晨,廖某等7人被押回威海。经查,廖某在网上租了一套有效期仅1个月的木马程序,在网络中散播盗取QQ号,继而冒充QQ号主人借钱。诈骗成功后,他们会通过网上银行立即将钱分散至广州、湛江和南宁三地的40多个二级账户,再雇佣马仔到各地取款。钱全部取出后,马仔会把取出的钱汇至廖某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完成“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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