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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高新企业出口优惠幅度增大

下月起高新企业出口优惠幅度增大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扩大适用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指出,为支持国内新兴产业的发展,自5月1日起,工商登记时间两年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企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的免抵退税范围扩大,此项政策将使得企业税负降低。
       按照公告内容,上述高新技术企业从事以下业务可免抵退税:自主研发、设计由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后进行收购或委托国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后收回的货物出口;委托境外企业加工后进口再使用本企业品牌的货物出口;自主研发、设计软件,加载到外购的硬件设备中的货物出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此前规定,企业免抵退税范围仅限于自产货物,并不包括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等经营模式。而《公告》出台后,企业的多种经营模式都可以被纳入免抵退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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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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