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国税局为供暖企业召开认定一般纳税人辅导会
摘要: 大连市中山区国税局为供暖企业召开认定一般纳税人辅导会 发布日期:2010年10月15日来源 :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近日,中山区国税局针对供暖企业购煤和收取供暖费时间差造成纳税的差异,召开了供暖企业认定一般 ...
大连市中山区国税局为供暖企业召开认定一般纳税人辅导会 |
发布日期:2010年10月15日 来源 :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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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区国税局针对供暖企业购煤和收取供暖费时间差造成纳税的差异,召开了供暖企业认定一般纳税人辅导会,既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又保证了企业在以后的供暖纳税中免受利益损失。 随着新一轮供暖期的临近,一些供暖企业已经开始收取供暖费,随之这些企业销售收入很快将达到50万元以上,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供暖企业的特点是,做为主要的原料煤的购进,大多在供暖期前就已经定货,这样相隔较长的时间才开始收取供暖费,收入多数体现在取暖期。多数企业在购进煤时,因为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 针对这种情况,为了避免这些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时,向居民以外的单位供暖将没有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山局管理一科及时召开供暖企业税收辅导会,敦促他们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同时尽力取得购煤和其它燃料的增值税发票,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会上,针对这些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首次办理增值税发票及其认证、防伪税控办理、增值税发票开具、保管、远程认证、远程抄税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为这些准备转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排忧解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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