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网讯 小会计李某3年间截取公款337万余元,用于赌博。昨日,武汉市总工会江汉工人文化宫原会计李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在武汉市中院受审。 现年41岁的李某,于1986年在江汉文化宫参加工作,1999年进入财务科,先后担任出纳和会计。 去年9月,领导拿出账本查账,发现账目出现巨额空缺,当即报案。同月29日,李某投案。经查,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李某在担任会计期间,采取收款不入账手段,截取公款337万余元。 昨日法庭上,李某供述了挪用公款去向——主要用于在网上玩“百家乐”赌博,刚开始小赚几笔,后来越亏越大,最大一笔输了20余万元。而他每月工资仅2000余元,“无奈”之下将手伸向公款。 李某悔恨地说,案发前他欠下400余万元赌债,除去挪用的337万余元,尚有许多外债无力偿还,“我只能用自己的刑期来好好改造赎罪……” 公诉人建议法庭对李某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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