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

标题: 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需这三步!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0-1-8 20:11
标题: 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需这三步!
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概括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第二步税务机关接收校验信息表;第三步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需这三步!​

▶ 第一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情形一、购买方申请开具

1.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情形二、销售方申请开具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 第二步:税务机关接收校验信息表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此外,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 第三步: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需要注意的是,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需以上三步,您学会了吗?





欢迎光临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 (https://www.cwkj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