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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供邮政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应使用何种发票?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6-6 10:33
标题: 提供邮政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应使用何种发票?
提供邮政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应使用何种发票?

    李会计问:我公司是提供邮政服务的一般纳税人,请问应该申请使用什么类型的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规定:一、发票使用问题:(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提供邮政服务的,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二)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可暂延用其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其他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纳税人以及提供邮政服务的纳税人,其普通发票的使用由各省国税局确定。因此,提供邮政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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