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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及抵债是否应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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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逍遥雨
时间:
2010-6-9 17:20
标题: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及抵债是否应缴纳契税?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及抵债,应缴纳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作者:
小牛
时间:
2010-8-3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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