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票的开具总是会引起一系列税务风险,我们应该如何避免和防范这些风险呢?一起看看吧 一、发票开具方面 (一)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4、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 5、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6、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7、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 8、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9、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10、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二、申请发票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商业企业申领发票所需资料 1、增加发票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 2、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3、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申报审核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查账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二)服务业企业申领发票资料 1、增加发票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 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3、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查账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注:五证合一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合并成为了一个证件,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上述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是指同一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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