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财政部关于对神——朔铁路占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2010-9-27 08:53| 发布者: 不哭妹妹| 查看: 114| 评论: 0

摘要: 财政部关于对神——朔铁路占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财税政字156号 颁布时间:1996-8-15发文单位:财政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财政厅:   你局晋地税农字(1996)第20号《关于神朔铁路占地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 ...

财政部关于对神——朔铁路占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财税政字[1996]156号
颁布时间:1996-8-15发文单位:财政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财政厅:

  你局晋地税农字(1996)第20号《关于神朔铁路占地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华能精煤公司)修建的神朔铁路,按照国务院国函[1995]75号文件确定的性质,属于企业经营的铁路专用线,根据我部[87]财农字第206号和[92]财农税字第37号文件规定,该铁路线路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按照我部(88)财农税字第8号《关于银行扣缴耕地占用税拖欠税款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对纳税人不能履行纳税义务的,可通知其开户银行扣缴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款。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
关注财务会计网微信→传递最新财税资讯、政策解读、考试动态;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APP下载

全国服务热线:

0595-86464719

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过溪100号

运营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7号中储粮大厦A栋501室

邮编:362312 Email:cwkjw#cwkjw.com

Copyright   ©2020-2021  Powered by©财务会计网     ( 闽ICP备10208485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