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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寺庙教堂占用耕地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2010-9-27 08:44| 发布者: 不哭妹妹| 查看: 113| 评论: 0

摘要: 财政部关于寺庙教堂占用耕地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财农税字20号 颁布时间:1992-5-19发文单位:财政部 江苏省财政厅:   你厅苏财农税〔92〕14号文件《关于寺庙教堂征用耕地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收悉 ...

财政部关于寺庙教堂占用耕地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财农税字[1992]20号
颁布时间:1992-5-19发文单位:财政部

江苏省财政厅:

  你厅苏财农税〔92〕14号文件《关于寺庙教堂征用耕地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寺庙、教堂占用耕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中所说“国家对一切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及占用土地免税”,是指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不包括耕地占用税。请向有关宗教组织做好解释工作,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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