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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的通知

2010-9-27 08:37| 发布者: 不哭妹妹| 查看: 129| 评论: 0

摘要: 财政部关于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的通知 财农字第82号 颁布时间:1990-11-6发文单位:财政部   最近,有些地区来人来函询问,农户占用耕地建房谁是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为了便于各地正确执行政策,做好 ...

财政部关于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的通知

财农字[1990]第82号
颁布时间:1990-11-6发文单位:财政部

  最近,有些地区来人来函询问,农户占用耕地建房谁是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为了便于各地正确执行政策,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现对确认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纳税人问题解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对于农民家庭占用耕地建房的,家庭成员中除未成年人和没有行为能力的人外,都可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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