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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是否返退西南交大已交耕地占用税税款的复函

2010-9-27 08:32| 发布者: 不哭妹妹| 查看: 151| 评论: 0

摘要: 财政部关于是否返退西南交大已交耕地占用税税款的复函 财农税字第14号 颁布时间:1990-4-7发文单位:财政部 成都市财政局:   你局成财农税字第16号《关于是否返退西南交大已交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 ...

财政部关于是否返退西南交大已交耕地占用税税款的复函

财农税字[1990]第14号
颁布时间:1990-4-7发文单位:财政部

成都市财政局:

  你局成财农税[90]字第16号《关于是否返退西南交大已交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西南交通大学为解决搬迁户建房占用耕地不在《条例》和现行政策规定的免税之列,同意你局意见,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因此,你市金牛区财政局对其所征耕地占用税税款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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