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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9-26 17:39| 发布者: 不哭妹妹| 查看: 268| 评论: 0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22号 颁布时间:2008-1-3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期,部分地区为方便管理,将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122号
颁布时间:2008-1-3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期,部分地区为方便管理,将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以电子图片方式存储应用。现就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税务机关可以将征管档案中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报税联)、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税收通用完税证或税收通用缴款书(税务机关留存联)等原件,以及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等复印件转换成电子图片方式。主管税务机关将原件集中保管备查。

  二、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时,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将征管档案电子图片按照原件大小、格式打印,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据此办理落籍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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