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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营改增”扩围 助推中国经济升级版

2014-1-6 15:4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1| 评论: 0

摘要:  2013年8月1日,在上海、北京和江苏等9省市先期试点基础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了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  如今,5个月过去,征纳 ...
     2013年8月1日,在上海、北京和江苏等9省市先期试点基础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了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
     如今,5个月过去,征纳双方已基本适应新税制各项要求,全国“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良好,各项改革目标如期实现。“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得到试点企业、相关行业乃至国内外学界和媒体的一致好评。
     “‘营改增’扩大试点是国务院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时刻推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也是2013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试点取得的胜利,更加坚定了税务机关下一步落实好国务院部署,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举足轻重 万众瞩目“营改增”
     在我国以货物劳务税为主体的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收入之和占据了全部税收收入的大半壁江山,而“营改增”则牵涉到我国几乎所有的行业和企业。正是在此背景下,2011年11月,当“营改增”试点方案一经提出,就迅速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经济领域的焦点话题。
     在企业看来,“营改增”是降低税负,为发展“松绑解缚”的“福音”。在得知旗下多家企业进入上海“营改增”首批试点企业名单后,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税务管理部经理张带华介绍,根据测算,由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和办公耗材将可以获得进项抵扣,公司整体税负将有所下降,但更重要的是“集团内部企业间的关联交易将不用再重复缴纳营业税,这对于整个集团的分工合作意义更加巨大。”
     在专家看来,“营改增”是我国完善税制的重要举措。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改革试点实现从“道道征税、全额征税”向“道道征税、道道抵扣”的转变,优化了税制结构,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税制环境,对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三次产业分工、融合与发展,实现服务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对接等都将发挥积极效应。
     “营改增”将有利于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助推经济发展。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认为,当前我国正强调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但如何发展服务业?我们发现服务业中存在着税收制度障碍,那就是对产品和劳务的重复征税。‘营改增’就是要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这种制度障碍,促进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他说。
     “营改增”有利于促进劳动就业,稳定物价。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服务业是吸纳就业人口的“大户”,“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产业分工细化,有利于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同时作为智力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也能提供当前社会较为稀缺的“白领”岗位,有助于缓解当前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同时,消除社会生产和流通环节重复征税现象,将直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消费品价格随之降低,也会对稳定物价产生积极影响。
     “营改增”有利于我国税制同世界的接轨,增强国外投资者对中国的信心。早在试点政策推出之初,英特尔移动通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税务经理夏娟就表示,位于美国的英特尔集团总部对我国的“营改增”进程一直非常关心,希望改革地域能尽快扩展到北京、西安等大城市。而德国的麦德龙集团同样对我国的“营改增”政策满怀期待,位于上海的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税务部经理沈菲曾表示,“营改增”是我国实现同世界税制接轨作出的重要努力,将会给企业在华发展带来重大利好。
     在这样的瞩目和期待下,中央统一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精心筹划,统筹协调,于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试点“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2012年9月1日,北京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
     2012年10月1日,“营改增”试点区域扩大到江苏、安徽;
     2012年11月1日,福建、广东及深圳、厦门纳入试点;
     2012年12月1日,天津、湖北、浙江及宁波实现税制转换。
     ……
     2013年,在国际经济低迷、国内需求不足和经济增速放缓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和国务院审时度势,果断决策,提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并推出一系列深化改革的重大措施。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则成为当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头戏。
     “实”字当头,多措并举战扩围
     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和发行等纳入试点。
     这项工作,国务院重视、社会各界关注,牵涉面广、要求度高。既涉及原试点的9个省市,又涉及新增的22个省区市,且新增省份大多为中西部地区,个别困难和偏僻县市工作基础较弱。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领导和各地党政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先期试点单位积极开展对口帮扶,新试点地区主动作为,国税局、地税局紧密协作、扎实认真、稳扎稳打,最终确保试点扩围工作取得了彻底胜利。
     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各省(区、市)政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完备的工作方案。河南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倒排工期”方式,制定下发“营改增”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工作到岗,责任到人。辽宁制定了“营改增”实施方案和任务分配表,梳理出103项具体工作任务,制作了工作流程图,并出台了20多项配套政策。青海制定了“营改增”试点过渡期政策方案、模拟运行方案、税款入库方案、税制转换方案和宣传培训方案等八项配套制度。
     加强部门协作,夯实征管基础。各省财政、国税和地税等部门密切沟通协调,认真做好试点纳税人信息移交和接收工作。海南省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搭建协调平台、召开联席会议和建立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妥善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陕西财政、国税和地税等部门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做好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争议事项处理,并联合对试点行业进行调研摸底,深入分析改革带来的影响。新疆国税、地税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征管衔接工作方案、发票管理事项以及纳税人信息移送、确认和采集方案。
     强化技术保障,优化纳税服务。各省(区、市)大力推进软硬件改造升级,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纳税申报效率。广东分阶段开发完善辅助平台软件,完成核心征管系统及外围软件共17个应用系统的改造。陕西针对试点中可能出现的试点纳税人代开货运发票排队问题,开发了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受理系统,将代开发票用时由每份10分钟~15分钟缩短至1分钟~2分钟。甘肃搭建综合征管、防伪税控、货运税控等十大应用系统运行环境,对“营改增”相关应用系统升级41个补丁,确保如期上线。广西在办税服务厅设立“营改增”专窗176个,实行“一次性”办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开展培训辅导。各省(区、市)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对税务人员和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贵州通过电视报纸、税务网站、QQ群、微信和微博等渠道,开展“营改增”试点宣传工作。广东组织编印20余万字培训教材,免费发放15万册给税务人员和试点纳税人使用,并组织培训393场,包括274期131690户(次)的纳税人培训。四川通过视频会议对全省试点纳税人开展培训,并印制辅导教材和纳税指南20余万册,编辑制作“营改增”纳税人办税明白卡,做到人手一册。
     跟踪评估政策执行效果,研究出台过渡性扶持政策。陕西、天津和辽宁等地采取座谈会、个别访谈、账表核对等方式,对交通运输、文化体育、物流辅助和服务贸易等重点行业加强调研。浙江重点开展了货运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调查、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若干问题调研以及交通运输业与物流辅助业融合可行性调研等。对于因税制转换导致税负上升的企业,北京及时出台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截至2013年11月底,共审核下达扶持资金1.61亿元,涉及354户税负上升企业;湖北已有武汉、宜昌、襄阳、荆门、孝感和恩施六个市州出台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共落实资金6590.7万元。
     严密防控涉税风险,堵塞征管漏洞。上海对于试点企业销售额激增、用票量激增或“休眠”企业突然复苏等情况,加强监管。江苏针对货运发票管理的潜在风险,将货运发票纳入网络开具范围,并开发运输工具信息采集与代开货专发票“警戒线”控制系统,防范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等风险。浙江在全省范围内开发货运发票风险监控管理系统,建立货运发票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对存在风险疑点的纳税人分类分级应对处置,如湖州市对较高风险等级的356户纳税人开展核查评估,查补增值税、滞纳金、罚款共计536万元。
     据了解,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国已有259.4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46.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212.7万户。在征纳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试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有序进行,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减负增效 改革成果超预期
     站在2014年的岁首,回望过去的2013年,我们将不得不因改革取得的巨大成效而赞叹中央决策的正确。
     结构性减税效应显现,小微企业普遍受益。各省(区、市)普遍反映,“营改增”从制度上有效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试点纳税人减负面均在90%以上,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现减税,小微企业成为最大受益者。安徽试点纳税人减负面达96.72%,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广播影视服务税负分别下降37.71%、43.54%、36.58%、47.96%、33.26%和26.62%。北京试点以来小规模纳税人累计减税27.1亿元,直接惠及23.8万户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福建“营改增”使得利润率相对较低的小规模服务企业税负平均下降近40%。
     现代服务业迎来多重利好,发展势头强劲。“营改增”试点给服务业带来解决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扩大业务领域等多重利好,增强了服务业竞争力,吸引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集聚,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北京2013年1月至10月全市新办试点企业主要集中在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鉴证咨询服务领域,总计6.71万户,占新办企业户数的90.7%.江苏开展试点以来,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物流辅助等服务业新办试点纳税人增幅分别达183.01%、98.87%、71.41%、62.73%、41.74%。
     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营改增”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使一些企业将研发、设计等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促进了分工的专业化,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广东调查显示,全省已有34.75%的纳税人考虑或正在实施主辅分离,26.94%的纳税人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2013年8月以来,山东省潍坊市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企业共剥离出新企业2000户,比前6年的总分离户数还多出1511家,推动了第三产业做大做强。
     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大幅提升。试点纳税人购进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项目均能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了企业采购成本,大大提高了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天津2013年3季度“营改增”试点企业月均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1.2亿元,比上半年月均投资增长22.54%。江苏省试点以来,全省试点一般纳税人占一般纳税人比重仅7.98%,但其设备采购额占全部一般纳税人设备采购总额的27.74%。设备抵扣规模较大的为研发和技术、鉴证咨询、有形动产租赁、物流辅助等行业,合计固定资产抵扣税额占全部试点纳税人的86.8%。据统计,去年8月-11月,全国“营改增”共减税517.6亿元,如计入1月-7月先期试点的9个省市减税额和12月当月减税额,预计2013年全年减税总额将超过1200亿元。更重要的是,“营改增”这个活生生的例证,让国人深刻理解了一个道理,即改革是最大的红利,制度创新是红利的源泉。
     “‘营改增’试点以来,成效比预想的要大,影响比预想的要广,反响比预想的要好,步调比预想的要齐。这一方面证明了‘营改增’改革方向正确、方案合理,改革势在必行;另一方面也表明,通过上下联动、通力合作,税务机关打赢了以‘营改增’为突破口的税制改革的首场硬仗。”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表示。
     “‘营改增’是一项举一役而贯全程的改革;是一项谋一域而促全局的改革;又是一项牵一发而誉全球的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指出,在全面深化税制改革的当下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打各种硬仗的准备,勇于开拓,勇于担当,当改革的先锋队,做发展的铺路石。
     第一场硬仗打赢了,第二场、第三场乃至更多的硬仗在等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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