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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前10个月“营改增”试点共减税939.7亿元

2013-11-22 16:5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9| 评论: 0

摘要:  1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江苏南京市召开的部分省市税务局长座谈会上透露,今年8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到全国后,各项工作运行平稳,目前10月税款的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据统计,截至10月全国纳入“ ...
    1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江苏南京市召开的部分省市税务局长座谈会上透露,今年8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到全国后,各项工作运行平稳,目前10月税款的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据统计,截至10月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246.8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44.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202.1万户;比全面扩大试点的第一个月(8月份)增加24.5万户,增长11.0%。8月至10月三个月“营改增”共减税432.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减税208.1亿元,原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224.1亿元。加上1月~7月先期试点的9个省、市减税507.5亿元,今年前10个月共计减税939.7亿元。预计全年减税数额将达到或超过1200亿元。总的看,“营改增”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二、三次产业融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效应正在不断显现。
     王军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全会关于税制改革部署的方案设计、税收征管和信息技术准备。当前,要继续搞好今年“营改增”扩大试点,加强政策效应分析,同时做好明年在铁路运输、邮电通信等行业扩大试点的相关工作,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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