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首页
Portal
财会家园
财务会计网是国内最知名、最火爆的会计论坛,会计社区,学会计论坛,为会计人提供专业学习交流平台,拥有海量会计实务考试资料,是一个拥有良好学习气氛的会计论坛。
会计吧
Group
财会家园
Space
资讯中心
导读
Guide
广播
Follow
淘帖
Collection
日志
Blog
排行榜
Ranklist
相册
Album
分享
Share
记录
Doing
文章
帖子
日志
相册
会计吧
用户
登录
注册
快捷登录
投稿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
›
首页
›
税收法规
›
媒体视点
›
查看内容
中国经济周刊:“十二五”期间拟征收环境税 征税时机仍是考验
2010-11-4 11:01
|
发布者:
admin
|
查看:
878
|
评论: 0
摘要
: 中国经济周刊:“十二五”期间拟征收环境税 征税时机仍是考验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2日来源 : 中国经济周刊 是生态税(Ecological Taxation)、绿色税(Green Tax)还是环境税(Environmental Taxati ...
中国经济周刊:“十二五”期间拟征收环境税 征税时机仍是考验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2日 来源 : 中国经济周刊
是生态税(Ecological Taxation)、绿色税(Green Tax)还是环境税(Environmental Taxation)?
10月27日,环境税说法获官方认可。与此同时,环境保护税的开征也将在“十二五”期间落定。
当日,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公布。《建议》提出,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环境税征收圈定“十二五”
就在上个月《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参加的某论坛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称:“相关部委正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的研究制定工作,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但他同时透露,“出台环境税暂无明确时间表”。
环境税征收预期要追溯到2007年6月4日,在由国务院牵头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开征环境保护税。
但是,2009年6月24日,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向《中国经济周刊》明确表示:“只是在做研究,还早着呢。”
一直以来,深化能源资源领域的价格、财税体制改革,被认为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基础。而低碳对所有国家都是一个很艰难的选择。十二五期间开征环境税,无疑是中国在发展低碳经济,推动经济转型的重要之举。
“《建议》提出征收,这就说明在‘十二五’期间要开征,时机已经到来。”10月28日,韩文科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从节能减排角度看,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球性挑战,“谁污染谁负责”原则将环境税引入税收制度已成为中国的必然选择。而环境税是对开发、保护、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保护的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征收环境税,看起来负担是增加了,但如果能设计得很好,能有效制约企业对化石能源的消耗。在经济压力下,大家都会千方百计地节能减排,千方百计地开放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工艺和技术,这个过程中就会产生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开征具体时机仍是考验
韩文科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至于具体是‘十二五’什么时候,那是个时机问题,涉及到具体工作是否准备到位。”环境税征收方案中的具体工作包括税率确定、征收范围确定、环保和税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确立、减免税设置等诸多环节。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则认为,(开征环境税)方案制定者首先需要考虑怎样界定环境税,避免和现有税种冲突;其次,需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
对于开征环境税的共识是通过税收杠杆,明确企业、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环境保护上的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类经济活动对环境的破坏,促使经济结构转型和生态环境改善,而不是为政府扩大税源、增加收入。
但是,“十二五”期间环境税的具体征收时间需要仔细考量。贾康曾以资源税举例说:“环境税是一个体系,其中包括资源税。2006年、2007年,有关部门对资源税改革也进行了讨论,但那时如果出台等于给物价上涨火上浇油;2008年下半年,外部金融危机冲击来临,整个经济急速下滑,使得信心比黄金还重要,也不利于推进此项改革。”
“设计环境税最大的难点是税基(污染排放量)的确定。”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应该由环保部门确定,还是由税务部门确定,尚无定论。至于环境税是国税还是地税,我建议是共享税。”
在参与环境税方案设计的王金南看来,我国应该从四个税目推动环境税工作:一是污染排放,环境税税基应该建立在污染排放量的基础上;二是污染产品,对一些有潜在污染的产品,或者一次性消费的资源产品进行征税;三是生态保护税,对一些自然资源产品,如矿产资源开发带来资源破坏,应该征税以作生态补偿;四是碳税。
此外,外界普遍关注的还有,是不是对所有行业开征环境税,如何评判排放量?评判权又归属哪方?环境税是国税还是地税?
如此种种,都将考验未来“十二五”期间的环境税征收时机选择。
收藏
分享
邀请
说点什么...
已有
0
条评论
评论
最新评论...
相关分类
政策解读
税收知识
税务要闻
地方税讯
媒体视点
办税指南
中央财政法规
中央税收法规
金融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国际会计准则
审计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失效法规
与考试相关法规
地方法规
资料下载
国际税事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
关注财务会计网微信→传递最新财税资讯、政策解读、考试动态;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返回顶部
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