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首页
Portal
财会家园
财务会计网是国内最知名、最火爆的会计论坛,会计社区,学会计论坛,为会计人提供专业学习交流平台,拥有海量会计实务考试资料,是一个拥有良好学习气氛的会计论坛。
会计吧
Group
财会家园
Space
资讯中心
导读
Guide
广播
Follow
淘帖
Collection
日志
Blog
排行榜
Ranklist
相册
Album
分享
Share
记录
Doing
文章
帖子
日志
相册
会计吧
用户
登录
注册
快捷登录
投稿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
›
首页
›
税收法规
›
媒体视点
›
查看内容
新华日报:两部门发布支持促进就业税收政策
2010-11-4 11:00
|
发布者:
admin
|
查看:
919
|
评论: 0
摘要
: 新华日报:两部门发布支持促进就业税收政策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1日来源 : 新华日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 ...
新华日报:两部门发布支持促进就业税收政策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1日 来源 : 新华日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相关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
收藏
分享
邀请
说点什么...
已有
0
条评论
评论
最新评论...
相关分类
政策解读
税收知识
税务要闻
地方税讯
媒体视点
办税指南
中央财政法规
中央税收法规
金融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国际会计准则
审计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失效法规
与考试相关法规
地方法规
资料下载
国际税事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
关注财务会计网微信→传递最新财税资讯、政策解读、考试动态;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返回顶部
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