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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税收宣传漫画大赛征稿启事

第五届全国税收宣传漫画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05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主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7月9日

  作品要求
  1.创作主题:“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要求未发表过的新作,请勿一稿多投。
  3.作品形式为单幅或四格。黑白、彩色不限。
  4.每人参赛作品上限为5组。
  5.要求参赛作品尺寸为A4,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
  6.请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或邮件正文中)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7.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题目中注明"税收漫赛"字样。来稿一律不退。

  来稿请寄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 综合部 王月 同志(收),邮编:100733
  电子邮件请至sh@globaitimes.com.cn

  咨询电话
  010-65363809 王月、王傅佳

  奖励及获奖规则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30名,价值200元有特色的纪念品。

  创作参考
  2009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纳税人权利包括:1、知情权 2、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12、税收法律救济权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纳税人义务包括: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更多详情请点击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http://www.chinatax.gov.cn/
  讽刺与幽默报网站 http://humor.huanqi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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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2010-5-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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