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防范金融风险,促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有效地处置不良资产,现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财会[2000]14号
颁布时间:2000-10-6发文单位:财政部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防范金融风险,促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有效地处置不良资产,现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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