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本溪金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 ...

2010-10-8 17:19| 发布者: 不哭妹妹| 查看: 199| 评论: 0

摘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本溪金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 财税字26号 颁布时间:2000-2-28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本溪金岛生态农业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本溪金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

财税字[2000]26号
颁布时间:2000-2-28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本溪金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受土地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辽地税农〔2000〕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你省本溪金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偿受让桓仁县横道河子村林地及耕地使用权50年,用于生态农业的综合开发,不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应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契税。

财务会计网—财会人的网上家园!
关注财务会计网微信→传递最新财税资讯、政策解读、考试动态;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APP下载

全国服务热线:

0595-86464719

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过溪100号

运营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7号中储粮大厦A栋501室

邮编:362312 Email:cwkjw#cwkjw.com

Copyright   ©2020-2021  Powered by©财务会计网     ( 闽ICP备10208485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