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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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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0-4-28 10: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答疑: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险能否税前扣除?财产险公司经营短期团体人身意外险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学习啦!

问:我单位为员工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的规定,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财产险公司经营短期团体人身意外险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不属于财产保险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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