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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有这些事项的可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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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0-4-28 10: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在实务工作中,有很多财务人员会钻这个空子,进行一些“小动作”,但是现在税务系统逐渐完善,你们可不要铤而走险喔~

接下来带大家盘点一下“其他应付款”账户的涉税点。

1、长期存在贷方余额

风险点:

◆金额大

◆长期存在

企业存在上述风险点的情形:

◆其他应付款的对象为投资人

◆与投资人的往来款不签署任何合同或协议

应对的措施:

◆明确款项的用途

◆签署合同或协议,约定好借款时间

2、故意涉险,隐匿收入

例:税务人员在对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记账凭证摘要栏写着“清理废料”,金额2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00

解析:

(1)少确认收入,少交了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超过申报期被税务机关发现,需要补交税款和滞纳金。

(2)少缴纳了增值税,如果是超过申报期被税务机关发现,需要补交税款和滞纳金。

账务调整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2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废料    17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260

3、对“代垫款项”处理错误的问题

例: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在销售货物给甲企业,该批货物不含税金额100万元,税额17万元。同时, A企业还垫付了甲企业装卸费10000元,支付给装卸公司。

A企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17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170000

借:其他应收款-甲公司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税法规定:

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销售额+价外费用

结论:A企业代垫的装卸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账务调整:

借:其他应收款           1452.9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1452.99

4、对逾期包装物押金处理错误的问题

例:广达海鲜批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在销售海鲜时提供包装物并收取押金,包装物回收期限为3个月。2017年1月1日其因销售鲜鱼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0万元,4月1日该包装物仍未收回,广达海鲜批发公司开始催讨。请计算该公司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额。

账务处理:

2017年1月1日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0000

2017年4月1日,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税法规定:针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包装物押金,税务处理如下:

(1)逾期押金应并入所包装货物的销售额;

(2)未逾期且收取时间未超过1年的,不确定销售额;

(3)未逾期但收取时间超过1年的,押金应并入所包装货物的销售额。

税务处理:

广达海鲜批发公司于2017年4月1日应做如下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           29059.8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29059.83

如果未来购买方确实无法偿还包装物,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170940.17

贷:营业外收入-没收押金      170940.1

注意:针对酒类企业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当期就并入销售额征税。

5、针对销售代销货物未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误区

例:飞跃轮胎厂于2017年1月7日委托大众4S店销售轮胎100件,协议价为1200元/件,该商品成本700元/件,增值税税率17%。2017年3月11日,飞跃轮胎厂收到大众4S店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飞跃轮胎厂会根据代销清单的业绩确认支付给大众4S店的销售费用。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1200000

税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销售代销货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1025641.0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43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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