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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广州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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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8-5 09: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买发票、认证发票需要到办税服务厅排长队,来回跑?不时收到卖假发票广告短信的纳税人不堪其扰?国家税务总局在多年探索推行增值税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基础上,利用网络技术,推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实现一个系统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覆盖所有发票,在提高增值税发票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水平,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极大地压缩了假发票的空间。

广州市国税局昨日(8月4日)透露,广州已经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升级版推行后,纳税人可使用同一套开票系统,同时开具多种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存量增值税纳税人也将纳入系统。广州市国税局有关人员表示,广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完成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正在推行中。

据介绍,增值税发票升级版推行范围较广,新开业和已开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属于推行范围。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后,出口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将取消使用。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经营需要,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企业冠名发票将继续使用。按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税控盘、金税盘的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可在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需要纳税人负担。

国税部门特别提醒广大纳税人,由于涉及纳税人众多,为错开办理的高峰期,减少等候时间,请纳税人按主管税务机关通知的时间尽早办理。如未按时办理,将无法领购增值税发票。新开业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一并办理增值税发票升级版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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