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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 2015年起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至61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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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1-1 10: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5年起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至610元/人/月

  近日,东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起提高东莞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10元。这也就意味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10元的城乡居民将可申请低保。经测算,2015年东莞市政府在低保金方面的支出共需7102.49万元。

  明年东莞低保金支出或超7000万元

  在昨天召开的市府常务会议上指出,根据近期对东莞低保家庭基本消费支出抽样调查和统计,低保家庭月人均基本消费支出达600元左右。为了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起提高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10元。

  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10元,对比目前的510元,提标幅度为19.6%。调整后,经测算,2015年低保金支出共需7102.49万元。

  “务必要做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标准调整后的待遇。”东莞市长袁宝成强调,要通过保障标准的落地实施,达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目的。同时,要严防骗保行为、杜绝骗保现象的发生,严格把关,提高透明度。一经发现骗保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和追回保障金。

  中山珠海现行低保线均高于东莞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指政府为帮助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社会成员而制定的社会救助标准。也就是“低保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此标准的城乡居民将可申请低保。东莞的低保标准有着自然增长机制,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政增长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东莞调查队、市物价等部门根据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情况以及市、镇(街)财政承受能力,适时对低保标准作出适当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据悉,在珠三角九个地市中,东莞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排在第五位。其中最高的是深圳市,从今年起该市的此项标准已达620元/人·月,其次是广州,而经济总量较小的中山市、珠海市也排在东莞之前。

  会议审议决定,将落户凤岗镇的东莞侨安科技园项目、中国证劵期货业南方信息技术中心项目、东莞市雅路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总部及家纺研发中心项目地块由预备计划,调整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并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3000万元,每个项目各补助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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