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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报销款 出纳5年贪千万

西城检察院反贪局举案说“小蠹”

从2012年至今,西城检察院反贪局共查办了15件“小人物”贪腐案,涉案总金额高达4000万元。这些从事后勤、财务等职务不高却可以动辄在短短几年时间内贪污上百甚至上千万公款的犯罪嫌疑人,被检察官起了一个形象的代号“小蠹”。西城检察院古芳检察官认为,原本处于为民服务的“末梢”的这类人却显露出“巨贪之势”,应当为我们敲响警钟。

案例回放:

出纳改报账系统冒领上千万

在西城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原是一名医院门诊部出纳,负责以现金方式给本单位职工支付报销医药费用。李某利用自己一人管理报销医药费用现金的便利,通过私自修改报账系统中职工报销的日期或金额,到财务处用虚假统计表报销后再冒领,不到五年的时间里,他累计贪污公款1000余万元,而贪污所得均被李某用于购房、购买奢侈品、高级轿车等消费。

另一犯罪嫌疑人张某也是同样利用担任国有企业财务部出纳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超过百万元。

案件特点:

职务不高却呈“巨贪”趋势

通过对于案件的分析,侦查人员发现犯罪主体基本分为三类,即单位财务人员、后勤人员以及企业某些项目的实施人员。他们一般职级不高,负责财务报销或项目执行管理。

西城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介绍,虚增报销型是指犯罪人利用其作为财务人员或者项目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假增加报销发票、费用等途径,采取欺瞒上级或者模仿管理人员签字的方式进行虚假报销,最终侵吞公款。而项目侵吞型则是指犯罪人利用其身为企业商业项目管理或执行人的职务便利,通过私自变卖项目结余物资、虚假申报项目成本等方式侵吞公款。

■检察官建议

究其原因,专业财务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不够,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内部监管不严,国有企业对商业项目的结项审查制度存在漏洞是三大主因。“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一些企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几乎没有参加过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那些直接从事财务管理的主管领导也没有时间、机会学习财会专业知识。”侦查人员表示,这种情况造成直接操作的人不精通规则,负有监管领导责任的主管负责人不具备专业监督能力,为财务人员的贪腐犯罪提供了温床。强化财务制度防“小蠹”

因此,检察官建议强化财务制度执行力及监督力度、公开财务活动、资金使用透明,才能加大对“小蠹”贪腐的打击和预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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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2014-10-31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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